上海发监管细则及业务规范,不支持融资租赁等在长租公寓领域展业

2021-02-04 0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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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距离北京发布融资租赁等行业管理细则9个多月后,2月1日,上海市金融监管局研究起草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也因此成为2018年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监管职责转隶以来,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中第二个出台行业监管细则的地区。上海提出,在该市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实缴“门槛”不低于1.7亿元。

上海版细则出台的3天前,即1月29日,为规范辖内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两类机构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上海市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规范指引》(下称《指引》)。其中,上海市金融监管局明确表态,不支持该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长租公寓、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风险高发领域,与有关运营机构合作开展以个人客户为承租人(保理融资人)、还款义务人的相关业务”等。

除了行业监管细则与业务规范外,近期对于辖内非正常经营类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两类机构,上海也动作频频,连续对其进行公示。1月14日与1月19日,两批数量合计达到1060家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被公示;而2月2日又有262家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被“点名”。

据记者统计,其中出现“未按监管要求报送经营情况及相关数据”的非正常经营类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两类机构,上海合计数量分别为912家和163家。无独有偶,北京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也于2月2日同日,报送了99家在京注册未按规定填报银保监会《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名单。

回到旨在保护个人客户合法权益、共分为四章三十五条的《指引》,据上海市金融监管局介绍,将在3个多月后,即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上海市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披露,近年来,上海市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呈现持续显著上升态势,行业规模、质量及作用、影响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末,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1774家,管理资产规模约为1.7万亿元;商业保理公司471家,管理资产规模约1070亿元。

长租公寓等属风险高发领域,上海要求两类机构涉个人客户需“审慎展业”

该位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国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不少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向乘用车及营运车辆租赁、教育培训等个人消费、个体生产经营领域深度拓展业务。

“但由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模式相对复杂,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领域监管规则尚不完善,导致交易双方对合同相关内容理解存在一定分歧、部分企业对个人客户权益保护相对不足。”对于在这两类机构在展业中出现的问题,该位负责人这样说道。

因此《指引》提出,沪籍商业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在长租公寓、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风险高发领域,应审慎与有关运营机构合作开展以个人客户为承租人(保理融资人)、还款义务人的相关业务。上海对辖内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所涉及的相关业务,明确表态“不支持”,同时上海市金融监管局及各区行业管理部门也将对此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